古代手饰—玉腕钏镯
手饰因戴在手上的部位不同,而有各种名称。戴在手指上的称戒指,套于手腕、手臂的名镯或钏等。戒指,初称指环、约指、手记及代指等。其形为圆环,戴于手指,故通常称指环。
早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,我国的先民已经使用指环,并且那时不只是妇女的专用品,男子也常戴用。在江苏邳县四户镇大墩子遗址曾出土一件用动物反骨制成的指环,形如管状,高3厘米,径2厘米,管壁较薄,通体光亮,出土时正套在一具男性人骨指部。
在四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,人们已能将石斧、石锄等生产工具,磨制得又平整又光亮,并钻孔装上木柄。在制作这些生产工具的同时,他们也将发现的色彩斑烂、小巧周正的小石粒磨光,钻孔,套在手指上,显耀自己的生产技能。当然,在这种显耀中已包含了原始人的美的观念。
妇女戴指环,最迟在三代已有此风。《五经要义》曰:
明人都印的《三馀赘笔》则记载更详尽:
据此可知,古时,当后妃怀孕或逢月经期时,宫中女官授其金戒指,套在手指,暗示禁戒,不能接受君王的"御幸"。可进御的后妃,女官授以银戒指为标记,未进御前将银戒指戴在左手,进御后又将银戒指移至右手。"戒指"之名由此而来。
这时的戒指不仅是一种饰物,还是宫廷妃嫔用以避忌的一种标记。戒指的这种功能至汉代仍存。《汉书仪》曾载:
戒指从古代习俗转变成定情之物。以戒指暗示后妃能否进御君王的习俗,演变至后代,逐渐成为君王纳妃的定情之物。《南史·后妃梁武丁贵嫔传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:
这种以我指为男女爱情的信物之习,在民间也流行。三国著名文学家繁钦《定情诗》曰:
南朝丁六娘的《十索》诗中也有"欲垦纤纤手,从郎索指环"之句。将定情戒指戴于中指之习,一直流传至今。现在,姑娘们习惯将定情戒指戴于中指上,结婚后则将戒指移至无名指上,后者又与西方的风俗相似。
无独有偶,世界各地的风俗往往有同一性。戴戒指和以戒指为爱情信物之俗在外国也盛行。据说,在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,有地位的人都有自己的印章作为地位和权威的象征。后来这种印章逐渐变成戴在手指上的戒指,成为女性所喜爱的装饰品。以后,希腊人在埃及戒指的基础上加以改进,设计了新的图案花纹,原料大多是金子和宝石。
罗马人入侵后,对戴戒指有严格的规定,普通人只能戴铁制戒指,只有贵族才能戴金戒指。并且,戚指已作为确定婚姻关系的物品。结过婚的古罗马妇女将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,她们认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条血管直通心脏,在这个手指上戴上结婚戒指寓有"心心相通"的美意。
可见,古今中外都有以戒指为爱情信物的风习,而今天流行的这种习俗,正是当年的遗风。
戒指的制作材料由于戒指的作用特殊,人们往往以较好的材料精心制作。
制作戒指的材料,在新石器时代,往往用动物肢骨、大理石或叶蜡石磨制并钻孔。商周时期是制造铜器的兴盛时期,人们用铜片弯成圆筒形,作指环。后又改用铜丝弯成圆环形,戴在手指上。在高度发达的青铜冶铸术基础上,于春秋时代,出现了
人工冶铁,铁指环也应运而生。铁指环至汉代仍被戴用,直到西汉后金银戒指的兴起,铁指环才慢慢消失。西汉至今,漫漫两千多年,女性的戒指一直以贵重金、银为主要材料。此外,还喜尚宝石戒指。
宝石戒指可分为两种,一是纯以宝石制成,另则在金银戒指上镶嵌翡翠、玛瑙、红宝石、蓝宝石、猫睛石、珍珠等稀少珍贵的宝石。史籍中有很多关于宝石戒指的记载,如王嘉《拾遗记》:
火齐是一种矿石。晋左思《吴都赋》:
《宋书·夷蛮记》载:
这种金刚指环,在南京迈皋桥的一座东晋墓中曾有出土,环身以金铸成上缀一方形斗状小孔,孔内镶嵌金刚石一粒。出土的宝石戒指非常丰富。如东魏李希宗妻崔氏墓中出土的金戒指,上镶一轻精石,呈蓝灰色,刻有一鹿,周围有联珠纹。明代墓葬中出土的金银宝石戒指不仅制作工艺精湛,而且出土效量极多,造型千姿百态。如明兵部尚书赵炳然两个妻子墓中共出土梅花金戒指二件,镀金银戒指十四件,其中嵌宝石的十件,狮子形的二件,菊花图案的二件。
戒指的形制。尽管戒指的戒面各呈千秋,但其基本的形制不外乎三种:
一是远古时期的圆箍式。
环面较高,形如筒状,为加强装饰效果,有的在环面刻以槽纹;
二是圆环式。
这种形制的戒指为数最多,较常见,直沿袭至今。大多以金属细管弯成,断面有圆形、方形、半圆形及椭园形等。两端的交接处有的焊死,有的不焊死,可任意调节环径大小
三是圆簧式。
即以较粗的圆形或方形金属丝弯制成螺旋状,形如弹簧,这种形制的戒指并不多见。
远古手镯古代女性除了在手指上戴有饰物外,还喜尚在手腕和手臂上约环。早在距今六千年左右的半坡遗址,人们就发现用于饰腕的陶环。在山东曲阜西夏侯新石器时代遗址,一女性人骨腕部套有石镯等等,这类例子举不胜举。在那个时候,不论男女老幼都戴手镯,出土的手镯实物为数不少,大多用动物的骨、牙,或石、陶、玉制成,这与当时渔猎、打制石器、烧制陶器等生产、生活方式息息相关。
手镯的形状有圆管状、圆环状,或由两个半圆形环拼合而成,两端各有一个或两个小孔,用以穿系连结。新石器时期的手镯均磨制光滑,有的外壁上还刻有花纹,作为装饰。甚至还有的手镯在外壁作出六角状、八角状、齿轮状及螺旋状等凹凸花样,装饰味很浓,可见,手镯已是为美而制作的装饰品了。
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手镯。商周乃至春秋战国时期,制作手镯的材料以晶莹的玉为主。殷墟妇好墓中曾出土大量玉器,使我们大开眼界。这些玉器中有十八件玉手镯,半数左右孔径大于6厘米,可实用。另一部分孔径较小,可能是儿童用的。这十八件玉手镯按其形制的不同,可分为三种式样:
一是呈较高的圆圈状,薄而轻巧,与后来的金,银手镯较接近。表面有的中部有凸棱一周;有的两端略外侈,中部微束,上有凸棱;有的中部内凹。
二是较窄而厚,大部分两端齐平,未磨棱角,极少数棱角磨圆,有表面饰纹。
三是孔周略高于边,表面中部有凹弦纹一周。
这些玉镯均孔壁光滑,有的还抛光,色泽有黄绿色、绿色、淡绿色、白色、乳白色、灰白色、棕褐色、黄褐色等。无论从形制纹饰,还是从色彩都显示了上古人民的美的观念和时尚。
商周时期,除玉镯外,还出现了金属手镯。北京平谷独乐河商墓中曾出土一对金手镯,是以0.3厘米的金条弯制成环状,两端捶扁如扇面。至两汉南北朝时期,制手镯的主要材料已以金属代替了玉。
西汉以后,从西域传来了手臂戴环之风。绾臂之环,古称钏。东汉许慎《说文》曰:
与许慎同代的服虔《通俗文》也曰:
罗西域人戴臂钏之风极盛。在通往西域之路上的敦煌莫高窟壁画,大多数妇女像皆戴有手镯臂钏,西汉时,打通了西域之路,西域的文化、风俗像涓涓细流流入中原,汇入了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之中。
西汉以后,中原妇女也绾臂钏。繁钦《定情诗》中就有
之句。《南史》则记载:
东昏侯,即南齐帝萧宝卷,荒淫无道,后为梁武帝所杀,追贬为东昏侯。潘妃为其宠妃,东昏侯在位时,曾于官中凿金为莲花以贴地,令潘妃行其上,曰
又在宫苑中种杨柳,设店肆,潘妃为市令,东昏侯自为市吏录事,效市井买卖。百姓讽歌曰:
与历代荒淫之君一样,东昏侯在后妃的装饰品方面也挥金如土。他不仅毁玉像为潘妃作钗钏,还"为潘妃作琥珀钏一只,直(值)七十万"可见昏君之挥霍无度。
臂钏的形制那时的臂钏形制中,有一种可以自由伸缩调节大小的。宋人沈括在《梦溪笔谈》中曾详细谈到南北朝时臂钏的形制:
六朝是指南北朝时期南方的吴、东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六代五朝,均建都于金陵(今南京)。六朝帝王也建陵于此,故出土六朝文物较多。沈括为北宋大科学家,见识甚广,凡有研究心得、凡见一事一物,均详记载。
臂钏的形制多样,除上述以外,还有一种称"跳脱"的,也称"条脱"、"挑脱",皆为译名,音同而字异,自然也是外来之物。其形如弹簧,盘绕成若干圈,少则三圈,多则十几圈,两端另用金银丝编制成环套,以调节松紧。
跳脱可戴于手臂,也可约腕。繁钦《定情诗》中有
之句。
《卢氏新记》中的一段记载详细记述了跳脱的变迁:
从这段记载也可知晓:隋唐时钏之义不仅指臂环,也用来指约腕之环了。钏的这种含义在白居易《盐商妇》诗中也可见到。《盐商妇》写的是一个家境贫寒的女子,由于嫁给了一个盐商,生活富足,以致"皓腕肥来银钏窄",这里的钏显然是用来约腕的。
隋唐乃至宋,于手腕戴跳脱者不少。从那一时期的出土文物和传世之画中经常能见其形象。如1956年,湖北武昌周家大湾的一座隋墓中出土了一批陶俑,其中有几个女俑腕部塑有数道螺纹,象征为跳脱。初唐画家阎立本的《步辇图》中,所绘九位官女,除一人绘作背影不见其手腕外,其余八人都戴有跳脱。
唐宋到近代的镯钏大多开有豁口,中宽两头窄。制作相当精美,其工艺有金镶玉、金嵌宝石,或以金银模压图案,其形有串珠形、绞丝形、辫形、圆环及竹节形,有的还在两头雕以龙首等。明人《天水冰山录》所记籍没权贵严嵩家的镯钏共105件,其中有金螭头镯、金贯珠镯、金圆茎镯、金八方镯、金累丝嵌珠镯、金厢(镶)玉嵌珠宝手镯、金厢珠宝摺丝大手镯、金厢珠宝镯、金手铆圈、金花钏、金素钏等。从中可窥见当年镯钏之风貌。
以金镶嵌宝石的手镯,在明朝盛行,历清、民国仍不衰。
民国时的嵌珠宝手镯,形制与明朝的有所不同。民国时嵌珠宝手镯,有的在两头以金属丝制成链条状,中间部分有金属托座,上嵌各式宝石;有的由数块金属片镶宝石连缀而成,每块饰片之间用铰链连接,打开时呈长条形,两端用金隅搭扣相联。
从上述装饰品的早变中,可以看到这些装饰品的形制,既有沿袭前代的遗风,又与当代的工艺技术和审美观念相关联。